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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商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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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27-87762733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 柯老师:027-87765058 邮箱:sxy87762733@163.com
规章制度

 

实训(中心)室工作条例

       

        一、实训中心(室)是在学院和系部领导下,集实训教学、科研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于一体的基层组织,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实训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必须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实训中心(室)的一切工作安排,首先应保证实训教学,保证科研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对外服务。

        四、实训中心(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承担实训教学任务。

        (二)编写、完善实训指导书和实训报告书,安排实训指导人员,按要求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三)吸收教学和科研的新成果,更新实训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通过实训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训的学风和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合系部所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训工作,努力提高实训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

        (五)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和技术开发,提高实训设备的使用效率。

        (六)积极开展院内外协作和技术交流活动。

        (七)定期维修、保养、检查仪器设备,确保其精度和稳定性,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训数据的正确性和实训结果的可靠性。

        (八)妥善保管工作纪录、设备维修记录、实训报告等实训中心(室)工作档案,以备查阅。

        (九)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关于实训中心(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实训。

        五、实训中心(室)应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颁的有关安全的法规和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实训,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六、实训中心(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音、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七、实训中心(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实训室上网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的利用我院计算机和网上资源,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并确保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制定实训室上网规定如下:

        一、本实训室都只面对本院教职员工、正式注册的学生开放,教工凭工作证、学生一律凭学生证或图书证登记上机。

        二、实训室的所有计算机系我校公共财产,我院全体师生有义务维护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严禁不负责的操作。

        三、上网者必须听从管理或值班人员的安排,任何人未经实训室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每台计算机只供一名学生使用,不允许两人以上围坐在一起。

        四、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讨论,以免影响他人。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在实训室内吃东西、吸烟、喝水,以免发生危险。

        五、在上网期间如计算机有问题出现请与管理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和进行对机器的拆卸搬动。

        六、实训室主要为师生提供上网学习、查阅资料、通信交流之用,如浏览信息、收发邮件等。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机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园网管理条例。

        七、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不得违反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不得查阅、制作、传播违法的或不健康,特别是含有黄色、暴力、赌博和封建迷信的内容等。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的声誉和信誉。不得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屡教不改者,我们将移送公安机关。

        九、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试图破坏其他网络节点的安全保护。不得有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十、上机者对被动接收到的不良信息,就及时予以删除,严禁扩散,同时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和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删除。

        十一、禁止使用自带光盘和软盘,把与学习无关的数据拷贝到计算机硬盘上,不得私自删除、修改或者增加计算机中的程序数据。

        以上规定应严格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实训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证教学,服务于教学,特制定实训设备维修制度如下:

        一、所有实训教师按照自己分管的实训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利用实训空余时间对实训进行维护。

        二、每天至少一次小范围地检查实训电脑故障,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实训电脑故障,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所有维修信息全部登记存档。

        三、每个实训建立实训故障登记表,任课教师在上机过程中如遇到突发故障将登记入册,实训教师每天应至少一次检查登记表,及时进行故障恢复,并反馈信息给任课教师。

        四、如遇到不能立即恢复的故障,应及时登记,注明原因,并向任课教师说明具体情况,以便早做准备,保障教学。

        五、如遇到电脑硬件零部件损坏情况,应向库房管理教师提出申请,以旧换新,并在损坏部件上贴标作说明。

        六、如遇到主机或显示器完全损坏情况,在主机或显示器上贴标注明,然后入库,交给库房管理教师。

        七、电脑如在质保期内损坏,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关厂商售后服务部门,享受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

        八、每学期开学和期末,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训大检修,并和各任课教师及时联系,安装相关软件。

        九、如遇到重要项目的机考、网考,要提前做好电脑的维护,安装相关软件,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一、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训前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

        二、每次实训课前指导老师必需提交当次课时的实训指导书与上次课时的学生实训报告。

        三、遵守计算机实训室有关管理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衣着必须整洁规范,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者进入实训室。

        四、学生自带物品,除与实训内容相关的书籍、磁盘等必需物品外,其余物品一概不准带入实训室内。

        五、实训时应对号入座,不准串位,若发现机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现象,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记录并给予调换,严禁私自调换机位。

        六、实训时必须按照指导教师规定的实训内容和正确的方法来操作;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动任何与当堂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删除、移动文件或更改文件内容;不准对计算机设置密码、禁止玩游戏。

        七、在整个实训过程中,应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负责,若课后发现设备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损坏、丢失,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实训课程如需上网请参照《实训室上网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取消其实训资格。

        九、下课时应正常关机、清理桌面、推好座椅、还原设备。

        十、每次实训课后组织学生搞好实训室日常清洁卫生,值日生(每班每次3-6人)由实训指导老师负责安排,清洁要求:将地面、桌面清理干净;黑板抹干净;设备、设施、桌凳等还原并摆放整齐;关上并锁好窗户,拉上窗帘。清洁后必须经过管理员验收通过,指导教师和学员方可离开。若没有按要求搞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班级实训资格,直到整改好为止。

        十一、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书面检讨、赔偿、罚款等处分,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注:依据学院的相关规定,损坏及赔偿将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处以相应的处罚。